首页     > >     组织机构
惠来县纪委监委机关内设机构职责
访问统计:810
文章来源:
发布时间:2020-12-07
      一、办公室
      负责处理机关日常事务,筹备组织全委会、常委会议、本委办公会议及其他重要会议、活动,联系县纪委委员;督促检查上级和本委工作部署、决定事项及领导批办交办事项的落实情况;组织协调有关县人大代表建议、县政协提案答复工作及特邀监察员工作;汇总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组织起草文件文稿、编发通报和信息,审核、发布公文;组织协调机关机要文件的办理、运转和本委印章的管理、使用,承担机关保密工作,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密码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对外联络接洽、秘书、值班、行政管理、后勤服务和接待工作;统筹指导归档工作,负责机关及派驻机构文书、音像等档案管理;负责机关办公自动化及网络建设、维护和管理,规划和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信息化建设;协调机关各室有关工作,指导下级纪检监察系统的办公室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干部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
       会同有关部门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和制度建设;负责机关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工资福利等工作;负责派驻机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建设及综合协调,承办有关机构编制、干部人事、人员档案等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审核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主要领导干部人选,承办相关干部人事工作;会同县委组织部为主做好各镇纪委书记、副书记的提名和考察工作,审核各镇纪检监察部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人选;会同有关部门负责镇纪委、县监委派出镇监察组领导班子成员、县直机关有关单位的纪检监察部门领导考察、任免、考核等干部人事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协助做好省、市驻惠各单位纪检监察机构领导班子建设相关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会同有关部门承办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表彰、奖励工作,负责本委工作人员出国(境)管理工作;负责机关党的建设,协调机关党组织、工会工作,指导青年联合会、妇委会和计划生育工作;负责机关离退休人员的思想政治、党组织建设及服务管理工作。
       监督检查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章以及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等方面的情况;受理对机关干部、派驻机构干部、各镇纪检监察机关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县直单位内设纪检监察机构负责人违纪违法问题的举报,负责问题线索初核及案件审查工作,提出处理建议;制定加强纪检监察干部监督的有关规定,负责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监督工作指导,督办有关违纪违法案件的调查处理;配合县委组织部对全县纪检监察系统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监督检查;负责县纪检监察机关内务监督相关工作;负责本委机关、派驻机构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的相关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宣传教育与政策法规研究室
组织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及舆论引导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宣传教育、廉政文化建设和网络信息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组织协调廉政文化建设及纪检监察电化教育工作;负责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网络舆情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协调有关部门和媒体做好网络宣传引导工作;承担新闻发布工作,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信息传播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组织协调、综合规划、政策制定、检查指导,组织协调全县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预防腐败法制建设、廉政风险防控、经济责任审计联席会议及审计结果的应用工作;督促指导全县权力运行公开、源头治腐及以案治本工作;负责全县预防腐败工作的对外交流合作和专家咨询工作;负责全县廉情评估工作和预防腐败信息系统的建设、管理及使用工作。

       综合分析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开展政策理论及重大课题调查研究;起草工作报告和其他重要文件文稿;汇总、整理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研究成果及信息资料,组织开展对全县纪检监察工作历史及规律的研究;组织协调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调研工作和社科理论界相关重大课题研究;开展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民意调查;参与制定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规范性、政策性文件;协调机关有关部门的规范性、政策性文件起草、咨询答复和解释及编纂工作;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法规工作,负责全县纪检监察系统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清理工作,负责对有关部门起草的规范性文件草案提出意见;承担市纪检监察学会交办的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四、党风政风监督室(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
       监督检查全县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领导干部问责规定等情况,组织协调重要监督检查活动;综合协调全县政治纪律的执行和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的落实,开展有关党风政风监督专项检查,综合协调对违反作风建设规定的问题查处;综合分析全县党风政风监督工作情况,开展相关政策理论研究,提出工作建议;综合协调应由本委机关参与调查的事故、事件中涉及的监督对象违纪违法行为和需要问责情形的调查处理,指导、督办各镇(场)和县直单位对相关事故、事件的调查处理工作;履行县政府纠正部门和行业不正之风办公室职能,监督检查承担纠正损害群众利益不正之风任务的相关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协调查处各地区各部门在开展行风建设和纠风专项治理中的失职渎职行为;督促全县网上办事大厅和三级综合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指导和督促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相关工作;负责治理公路“三乱”督察再监督工作;组织协调各镇(场)和县直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指导全县纪检监察系统的党风政风监督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重要工作事项。
       五、信访室(举报中心)
       负责受理对党的组织、党员违反党纪行为和对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职务违法、职务犯罪行为等的检举、控告。受理对县委管理的党的组织和党员干部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行为等的信访举报,统一受理对县管纪检监察干部及纪检监察系统工作人员涉嫌违反党纪、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等问题的举报,提出处置意见,统一接收县纪委监委派驻机构、镇(场)纪委、派出监察组等单位(部门)报送的相关信访举报,分类摘要后将问题线索类信访举报移交。受理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复审申请。综合分析信访举报情况。接待群众来访,处理群众来信和电话网络举报事项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六、案件监督管理室
       负责对监督检查、审查调查工作全过程进行监督管理,履行线索管理、组织协调、监督检查、督促办理、统计分析等职责。统一受理信访、巡察工作机构和审计机关、行政执法机关、司法机关等单位移交的相关问题线索,实行集中管理、动态更新、定期汇总核对,提出分办意见移交承办单位(部门)。统一受理下级纪检监察部门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报告,分送有关部门。归口管理审查调查工作中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协调事项。对调查措施使用进行监督管理,监督检查纪检监察机关依纪依法安全办案情况。协调办理县管干部任职前党风廉洁情况回复县委组织部等单位(部门)意见,承办党员、监察对象廉洁情况查询等工作;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七、第一纪检监察室至第八纪检监察室
       主要履行依纪依法监督、执纪审查和依法调查处置的职责。监督检查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 (党委)、县直机关、行政、事(企)业单位、各镇(场)领导班子及县管干部遵守和执行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遵守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国家法律法规,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方面的情况;监督检查县委工作部门、县委批准设立的党组 (党委),各镇(场)党委(党总支)等党组织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的情况。实施问责。承办涉嫌严重违纪或者职务违法、职务犯罪问题线索的初步核实和立案审查调查,以及其他比较重要或者复杂案件的初步核实、审查调查,并提出处理建议。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可以办理下一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必要时也可以办理所辖各级监察机构管辖范围内的监察事项等。
其中,第五纪检监察室加挂县追逃追赃工作办公室牌子,负责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组织协调,承办全县反腐败重点个案的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负责全县反腐败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的政策措施研究、对外宣传等。

       八、案件审理室
       负责审理县纪委监委及其派驻机构直接审查调查和各镇(场)党组织、纪检监察部门报批或者备案的违反党纪和职务违法、职务犯罪案件,严格依规依纪依法提出处理或者处分意见。承办党员对县纪委作出的党纪处分或者其他处理不服的申诉案件、监察对象对县监委作出的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的申请复审案件,以及其他需要由县纪委监委办理的申诉、复核案件等;负责本部门干部日常管理和监督,承办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